信用的基本特征
經濟范疇中的信用有其特定的涵義,它是指一種借貸行為,表示的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。這種借貸行為是指以償還為條件的付出,且這種付出只是使用權的轉移,所有權并沒有轉移,償還性和支付利息是它的基本特征。 信用是以償還為條件的價值單方面讓渡,它不同于商品買賣。在商品買賣中,價值進行對等轉移和運動,一手交錢,一手交貨:賣者售出商品,獲得等值的貨幣;買者付出貨幣,得到商品。但是在信用即借貸活動中,貸者把一部分貨幣或商品給予借者,借者并沒有同時對貸者進行任何形式的價值補償。其本身就包含了信用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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